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五指山分局關于送達
《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各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
經本單位調查發現,因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未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本機關將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對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分別作出處理,詳情如下。
一、送達《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
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的規定,柴油機動車輛繳費義務人應根據車輛核定噸位,按照220元/噸·月、11元/噸·月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柴油機動車輛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的,由征稽機構責令補繳應繳費額,按日加收應繳費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現因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具體欠費信息詳見附表一:送達《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清單),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一條的規定,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我局已向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送達《限期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通知書》,但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仍未履行補繳義務,現限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本單位補繳應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滯納金(兩項具體金額以實際繳納之日為準)。逾期未繳清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現因本機關采取其他方式無法向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送達《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特依法予以公告送達,公告期為30日,請下列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五指山分局領取《責令補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決定書》,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 海南省司法廳關于建立行政處罰和信用修復“兩書送達”機制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1.上述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欠繳信息將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中國”和地方信用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三年。公示期內可能會對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造成一定影響。三年公示期屆滿后,相關處罰信息自動停止公示。2.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在完全履行行政處罰規定義務、糾正全部違法行為前提下,可于最短公示期3/12個月后(一般行政處罰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特殊行政處罰最短公示期為12個月)申請信用修復,提前終止公示該行政處罰信息。3.具體修復流程請登錄“信用中國”官方網站,點擊首頁右側的“信用修復”按鈕,在新頁面點擊“流程指引”,按照相關步驟提交相關材料免費申請信用修復;如符合要求,7個工作日內將完成修復,相關處罰信息將提前終止公示。可通過查詢碼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修復進度。
二、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柴油機動車輛繳費義務人應根據車輛核定噸位,按照220元/噸·月、11元/噸·月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柴油機動車輛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的,對連續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30日以上1年以下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連續不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1年以上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現因下列違法行為當事人未按時繳納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具體車輛信息及處罰決定詳見附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清單),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一條的規定,本單位依據《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對下列違法行為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現因本機關采取其他方式無法向下列違法行為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特依法予以公告送達,公告期為30日,請下列違法行為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五指山分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下列違法行為當事人被處以罰款的,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到本單位補繳應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滯納金并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單位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六十日內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海南省營商環境建設廳 海南省司法廳關于建立行政處罰和信用修復“兩書送達”機制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1.該行政處罰信息將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中國”和地方信用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三年。公示期內可能會對違法行為當事人造成一定影響。三年公示期屆滿后,相關處罰信息自動停止公示。2.違法行為當事人在完全履行行政處罰規定義務、糾正全部違法行為前提下,可于最短公示期3/12個月后(一般行政處罰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特殊行政處罰最短公示期為12個月)申請信用修復,提前終止公示該行政處罰信息。3.具體修復流程請登錄“信用中國”官方網站,點擊首頁右側的“信用修復”按鈕,在新頁面點擊“流程指引”,按照相關步驟提交相關材料免費申請信用修復;如符合要求,7個工作日內將完成修復,相關處罰信息將提前終止公示。可通過查詢碼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修復進度。
附: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五指山分局,聯系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11號,聯系電話:0898-86622290。
溫馨提示:以上欠繳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當事人、違法行為當事人如通過匯款的方式繳納通行附加費、滯納金和罰款,請在用途欄中備注車牌號、車輛所有人、噸位,便于本單位收繳入庫處理。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規費征稽局五指山分局
2025年2月5日
責任編輯:林靖鈞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微信公眾號
南海網微博
視頻 | 植樹節,海南給你一些綠意震撼 原創報道
邁開步 動出彩 彩票
海口36節基礎教育課入選“部級精品課” 教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