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月21日消息(記者 姚皓)一直以來,電動自行車都是群眾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當前仍有許多群眾,特別是未成年人群體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安全問題未引起足夠重視,使得交通事故頻發。針對該情況如何優化?今年海南省兩會期間,省政協委員黎雅提出了她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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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數據顯示,僅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共發生中小學生交通違法8039起,其中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2027起;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380起;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14起。截至2021年9月,全省已發生涉及中小學生的交通事故24起,死亡28人,較去年同期增比達41.17%、42.10%;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死亡人數達24人,占比85.7%;事故發生的學生多處在初中、高中階段,假期階段是事故多發期,事故多為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不安全駕駛導致。
黎雅分析,從家長到學校都存在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宣傳效果不理想、監管缺位,甚至樹立不良“榜樣”等情況,這導致很多未成年人成對騎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并未引起足夠重視;各地交警部門在一些路面管控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時斷時續,對于部分違反交通法規出行的未成年人和家長懲戒處罰力度不夠,未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黎雅建議,各地政府、教育部門、各學校應從思想認識、組織領導、責任措施等方面將學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多措并舉,切實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在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方式上也要有所創新,如聘請交通安全專家、一線交警、法制副校長等作為授課老師,定期入校開展交通法規教育,利用媒體向學生宣傳好交通安全知識,通過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等圖文并茂地向學生、家長乃至廣大駕駛員展示交通安全知識,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家庭教育觀念,在全社會形成人人懂法規、人人守法規的良好局面。
交通管理方面,各地交警部門要推動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和專項治理相結合,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對路面的巡查力度,采用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責成電動自行車違法當事人進行交通安全學習,對嚴重違法的當事人進行處罰。各學校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協同訓誡、教育、勸導、引導家長,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養良好的規則意識和行為習慣;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家長履行好校外的監管責任,組織居(村)委會干部,村居兒童主任等對外出打工隔代看管的家庭給予必要的幫扶。
此外,還要加大投入探索建設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該基地要對標全國一流,擴大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建設項目,融合交通安全常識、現場體驗互動、交通趣味游戲為一體,提升交通安全教育的實踐性和趣味性,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基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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